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健康、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细则》。
一、总则
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责任明确、全程监控”的原则。
2.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从采购、加工、储存到供应全过程的安全可控。
3. 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定期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教务、德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记录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
3. 后勤部门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严格把控食材来源、加工流程和卫生条件。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
1. 所有食品原料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严禁采购无证、无标签、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2. 采购过程中应索取发票、检验报告等相关凭证,并建立台账,做到可追溯。
3. 食材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其外观、气味、保质期等,发现异常立即退回或处理。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
1. 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2. 食品加工区域应分区设置,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 加工过程要符合卫生标准,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确保食品新鲜、营养、安全。
4.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冷藏、冷冻设备温度应符合规定,定期清理消毒。
五、食品留样与检测
1. 每餐次应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 定期对食堂环境、餐具、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排查隐患,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食堂卫生与安全管理
1. 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地面、墙面、台面、灶具等每日清洁消毒,垃圾及时清理。
2. 厨房通风良好,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全,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3. 食品运输工具应专用并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
七、应急处理与责任追究
1. 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3. 对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相关部门应结合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严格执行本《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细则》,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