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办法(最新)】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员工的流动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为了规范员工离职流程、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离职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涵盖辞职、辞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各类离职情形。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合同制员工。对于劳务派遣、外包人员等特殊用工形式,应根据相关协议或合同执行,必要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离职类型
1. 自愿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申请。
2. 非自愿离职:公司因经营调整、绩效考核不达标、违反公司制度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 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经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三、离职流程
1. 提交申请
- 自愿离职员工需提前30日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 试用期内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3日通知部门负责人。
2. 审批流程
- 离职申请需经直属主管、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批。
- 对于关键岗位或涉及保密信息的员工,审批流程可适当延长以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3. 工作交接
- 员工离职前须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项目进展、客户资源、办公设备等。
- 接交人需在《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确保责任明确、无遗漏。
4. 离职面谈
- 人力资源部将安排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及对公司管理的建议,作为后续改进参考。
- 面谈内容严格保密,仅用于内部管理优化。
5. 结算与手续办理
- 公司将在员工离职当日或规定时间内结清工资、奖金、加班费等相关费用。
- 员工需归还公司配发的物品(如工牌、电脑、门禁卡等),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 人力资源部将出具离职证明及相关材料,协助员工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等事宜。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未履行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员工未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公司将视情况追究其责任,并保留追偿权利。
2. 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离职员工仍需遵守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违反者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本《离职管理办法》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营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工作环境,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