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广泛存在,对环境质量及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管控VOCs排放,陕西省于2017年发布了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编号为DB61/T1061-2017。该标准旨在通过规范各行业VOCs排放行为,促进环保技术进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标准制定背景
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VOCs排放量持续增加,成为导致雾霾天气频发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南。在此背景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应运而生,它不仅填补了陕西省在这一领域的空白,还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二、主要内容概述
该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适用范围:明确规定适用于陕西省内所有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事业单位。
2. 术语定义:对关键概念如“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等进行了科学准确地界定。
3. 排放限值:根据不同行业特点设定了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
4. 监测方法:详细描述了如何正确采集样品并进行分析测试。
5. 管理措施:提出了加强日常监管、鼓励技术创新等多项具体举措。
三、实施意义
自颁布以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一方面,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帮助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为政府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提供了有力依据。此外,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显著减少空气中VOCs含量,从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结语
总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方性法规文件。未来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体系,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社会共同遵守执行,为建设美丽陕西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