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经营、办公及辅助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式,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 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隐患的检查、记录、分析及整改跟踪工作,定期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排查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
二、排查内容与方式
1. 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存放、作业环境、员工操作行为等方面。重点排查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
2. 排查方式:
- 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每日对所辖区域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针对特定项目或季节性特点开展专项排查。
- 综合检查: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评估整体安全状况。
三、隐患分类与分级管理
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隐患分为以下三类:
1. 一般隐患:指短期内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但需及时处理的隐患,如设备轻微故障、标识不清等。
2. 较大隐患:可能引发一定安全事故,需限期整改的隐患,如消防通道堵塞、防护装置缺失等。
3. 重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如重大设备故障、严重违规操作等,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隐患治理流程
1. 发现与记录:任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填写《安全隐患登记表》。
2. 分析与评估:安全管理部门对隐患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其性质和等级,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 整改落实:根据隐患等级,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4. 复查验收: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复查,确认隐患已消除,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
五、监督与考核
1. 监督检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奖惩机制:对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隐瞒不报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施办法,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