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明确教师在日常教学与管理中的安全职责,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强化教师的安全意识,落实岗位责任,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责任内容
1. 日常安全管理
教师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班级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教室、活动区域、休息场所等无安全隐患。每日对教具、玩具、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 幼儿行为规范管理
教师应关注幼儿的行为表现,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防止幼儿在活动中发生碰撞、跌倒、误食等意外情况。加强对幼儿的纪律教育,引导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 突发事件应对
教师应熟悉园内应急预案,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遇到突发情况时能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园领导汇报。
4. 接送与离园管理
严格执行接送制度,确认接送人员身份,防止幼儿走失或被冒领。离园前做好清点人数工作,确保每位幼儿安全离园。
5. 饮食与卫生管理
关注幼儿用餐情况,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清洁和环境卫生。
二、责任追究
凡因教师疏忽大意、未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考核与奖惩
幼儿园将定期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教师,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四、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在岗教师。各班教师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温馨的教育环境。
通过本责任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园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为幼儿的成长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