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印章保管及使用制度.】为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确保各类印章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防止滥用、冒用或遗失,特制定本《幼儿园印章保管及使用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所有印章的管理与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
一、印章的种类与用途
1. 公章:用于幼儿园对外正式文件、公文、证明、协议等重要事项。
2. 财务章:用于财务相关票据、报销单据、银行事务等。
3. 合同专用章:用于签订各类合作协议、服务协议等。
4. 业务专用章:用于特定业务事项,如招生、培训、活动等。
二、印章的保管
1. 幼儿园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实行“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保险柜或专用保管箱内,不得随意放置或带出园外。
3. 保管人员需定期检查印章状态,确保无损坏、无遗失,并做好登记记录。
4. 印章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交接登记表》,并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三、印章的使用
1. 使用印章前,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目的、内容、使用人及审批人。
2. 一般性文件由园长或授权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经园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3. 印章使用应严格控制范围,严禁在空白文件、空白表格上加盖印章。
4. 印章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印章清晰、端正,不得涂改、伪造或篡改。
四、印章的销毁与变更
1. 因机构调整、名称变更或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或销毁印章时,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销毁印章应由两人以上共同监督,并进行登记备案,确保不留隐患。
五、责任追究
1. 对于擅自使用、私自复制、丢失或盗用印章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因管理不善导致印章被滥用或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幼儿园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本制度旨在加强幼儿园印章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园所正常运行和合法权益。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园所形象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