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公共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价格管理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现就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标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项目数量持续增加,对消防设施的检测需求日益增长。为保障消防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兼顾企业和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收费进行合理调整。
二、调整内容
自即日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的收费标准将适当下调。具体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或变相增加费用。
三、实施要求
(1)各地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检测机构应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杜绝乱收费现象;
(3)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级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XX省物价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