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生活中,学生会作为连接学校与学生的桥梁,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与使命。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示范作用,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山东经济学院学生会特制定《自律公约》,以规范成员行为,提升整体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本公约旨在引导每一位学生会成员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通过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工作环境,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首先,学生会成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同时,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做遵纪守法的典范。
其次,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做到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团结协作,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和不良风气。在与同学交往中,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人共同进步。
此外,强化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学生会成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平衡学业与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勇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的工作方式。
最后,倡导廉洁自律,杜绝一切形式的腐败行为。坚决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全体成员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底线,守住原则,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山东经济学院学生会自律公约》不仅是对学生会成员的基本要求,更是对整个学生组织精神风貌的体现。希望通过这份公约,能够凝聚力量、激发动力,推动学生会不断向前发展,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校园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