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促进师生语言素养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卓顶精文 2019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管理为核心,旨在引导全体师生自觉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提高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能力,增强语言文字应用意识,营造文明、和谐、规范的语言环境,为构建学习型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涵盖教学、管理、服务等各类工作和活动中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公文写作、会议发言、宣传资料、校园广播、网络平台等内容。
三、奖惩原则
1. 奖励为主,惩罚为辅;
2. 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3. 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注重实效性与可操作性。
四、奖励措施
1. 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设立“语言文字规范示范岗”、“优秀教师”、“文明班级”等荣誉称号,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3. 鼓励师生参与语言文字相关的竞赛、培训和实践活动,对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惩罚措施
1. 对违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
2. 对因语言文字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 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普通话或书写不规范汉字,将纳入年度考核,影响职务晋升和评优资格。
六、实施与监督
学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定期开展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同时设立意见反馈渠道,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监督与建议,共同维护良好的语言环境。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