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市区内的建筑垃圾,提高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公共安全,温州市政府特制定《温州市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再利用等各个环节,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根据《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建设施工时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或丢弃。
对于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办法》要求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并且要保持良好的车况以避免沿途洒落。此外,在运输途中还需覆盖密闭装置以防尘土飞扬影响空气质量。
在处置方面,《办法》鼓励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理建筑垃圾。例如将其加工成再生建材用于城市建设中,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还能降低环境污染程度。
最后,《办法》强调了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目标让市民享受到更加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