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商会是由从事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商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服务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承认本章程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均可成为本商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享有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对商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要求商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商会决议;
(二)按时缴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维护商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五)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商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第九条 商会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商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商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新的领导机构成员。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商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商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并接受审计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商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商会理事会。
以上即为商会章程示本的主要内容框架,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希望每位会员都能积极参与商会事务,共同促进商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