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宾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确保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按需设岗。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各类岗位数量,做到人岗相适。
2. 坚持公开透明。岗位设置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集体研究决定后公布实施。
3. 坚持动态调整。根据事业发展和人员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4. 坚持公平公正。在岗位聘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每位教职工享有平等机会。
二、岗位类别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类别
1.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
3.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二)结构比例
1. 管理岗位:占单位编制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2. 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编制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5%,其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
3. 工勤技能岗位:占单位编制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
三、岗位等级与职责
(一)管理岗位
1. 高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全局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
2. 中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初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具体工作的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
1.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学科带头人培养、教学科研创新等工作。
2.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骨干教师培养、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
3.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参与教研活动。
4.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辅助性教学工作。
(三)工勤技能岗位
1. 技术工一级至三级岗位:主要负责技术性强的工作任务。
2. 普通工岗位:主要负责一般性服务保障工作。
四、岗位聘用程序
(一)制定方案
1.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2.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3. 征求教职工意见,修改完善方案。
(二)审核备案
1. 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2. 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
1. 公布岗位信息;
2. 组织竞聘上岗;
3. 签订聘用合同。
五、监督管理
(一)建立监督机制
1.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
2.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 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
(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附则
(一)本指导意见由宾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宾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