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张家港市梁丰幼儿园特制定本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本规程旨在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程序,明确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园内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一、会议筹备
在每年年初,由园长牵头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小组,负责大会的组织和准备工作。筹备小组需提前一个月向全体教职工征集提案,并对收集到的提案进行分类整理,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提交至大会讨论。
二、代表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能够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代表名额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个部门,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当选代表名单需公示三天,接受教职工监督。
三、会议议程
会议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讨论并通过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此外,还安排了自由发言环节,让每位代表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决议执行
对于会议中形成的各项决议,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落实到位,并定期向教职工通报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计划时,须经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议批准。
五、监督反馈
为保证决议得到有效实施,设立专门的监督委员会,负责跟踪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时鼓励教职工积极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幼儿园的发展进步。
以上就是《张家港市梁丰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更好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