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的报销管理。
第三条 员工在出差前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行程安排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行程或增加额外支出。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范围与标准
第四条 差旅费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其他杂费。
第五条 交通费:包括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员工应选择经济实惠的交通工具,避免不必要的高消费。
第六条 住宿费:住宿标准根据出差地点和级别设定。一线城市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二线城市不超过400元,三线城市不超过300元。
第七条 餐饮费:每日按固定标准报销,一线城市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二线城市不超过80元,三线城市不超过60元。
第八条 其他杂费:如通讯费、快递费等,需提供详细清单并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 报销流程
第九条 员工出差归来后应在一周内提交完整的报销单据,包括但不限于车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
第十条 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伪造或虚报。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收到报销申请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款项打入申请人账户。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审计小组,定期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十三条 对于发现的问题,公司将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报销标准,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地控制差旅费用,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希望每位员工都能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发展环境。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具体条款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