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公司内部闲置资产的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闲置资产的部门及个人,旨在确保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调配。
一、定义与范围
1. 闲置资产:指公司内长期未被使用或利用率较低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职责分工
1. 各部门负责人需定期盘点本部门资产,对闲置资产进行登记造册。
2.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闲置资产的再分配与处置工作。
三、管理流程
1. 定期盘点:每季度末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一次全面盘点,核实实际库存情况。
2. 闲置申报:发现闲置资产后,应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闲置资产申报表》。
3. 再分配机制:对于可继续使用的闲置资产,在全公司范围内优先考虑其他需求部门优先使用。
4. 报废处理:经鉴定确实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按照程序申请报废,并做好后续环保回收工作。
四、奖惩措施
1. 对于主动报告闲置资产并积极参与调剂使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 若因疏忽导致资产长期闲置造成损失,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资源的价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希望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为构建节约型企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