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结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家长学校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家长学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架构
家长学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共同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与管理。
二、主要职责
1. 沟通桥梁:作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桥梁,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2. 参与决策: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
3. 活动策划:组织各类亲子活动、家庭教育讲座等,提升家长的教育水平。
4. 监督评估: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三、工作流程
1. 定期会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近期工作成果,规划下一步工作计划。
2. 信息共享:通过学校官网、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家长传递学校动态和重要通知。
3. 专项调研:针对特定问题或需求,组织专项调研小组,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考核与激励
为鼓励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学校将建立完善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委员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提醒和调整。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家长学校委员会所有。希望全体成员共同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相信家长学校委员会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实现家校合作的新高度,共同助力孩子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