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扬州海关内部及对外网络活动的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扬州海关所有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涉及的互联网使用行为。无论是日常办公还是外出执行任务,只要涉及到互联网的使用,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任何互联网活动都必须以确保网络安全为前提,不得有损于国家或单位的利益。
2. 合法合规:所有互联网活动均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 效率优先:合理利用互联网资源,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具体要求
1. 网络接入管理:所有计算机设备接入互联网前,必须经过技术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安装必要的防护软件。
2. 数据保护:处理敏感信息时,应采取加密等措施防止泄露;未经批准,不得将涉密资料上传至公共网络平台。
3. 账号密码管理:个人账户和密码应当妥善保管,定期更换,并且不得随意透露给他人。
4. 内容审核:发布到外部网站的信息内容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5. 监督机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扬州海关办公室负责解释。随着形势变化和技术进步,我们将适时修订和完善本规定。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扬州海关对于互联网使用的管理是非常重视的。这不仅体现了对国家利益和社会责任的高度责任感,也反映了现代管理理念的进步。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认真遵守这些规则,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网络安全环境。